宁波市象棋协会文件
甬象协(2016)21号
“国华杯”2016年第二届宁波市青少年象棋公开赛
竞赛规程和报名通知(附:报名表) 一、主办单位:宁波市象棋协会 二、承办单位:宁波国家高新区棋牌协会 三、协办单位: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 四、冠名单位:宁波市国华棋院 五、参加对象: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少年儿童。 六、比赛时间:2016年11月26日周六(1天)。 七、比赛地点: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(一楼食堂)举行。 宁波国家高新区杨木碶路518号 八、参加办法: (一)各单位可报领队与教练员各1名,运动员若干名。 (二)参赛组别: 甲组: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。 乙组: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。 丙组: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。 丁组: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 (三)各组别年龄大小以及男、女性别,允许以小打大和以女打男进行替换。 九、竞赛办法: (一)比赛办法与具体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。个人、团体名次一次性产生。 (二)个人比赛为男子甲组、乙组、丙组、丁组和女子甲组、乙组、丙组、丁组。 (三)团体赛为队员名次分之和计算,分小者名次排前;团体成绩由以上个人最佳名次成绩构成。不足团体赛人数的单位不计团体赛成绩。 (四)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《象棋竞赛规则》。 (五)参加单位:以宁波市在校学生、幼儿园、青少年宫、棋院、俱乐部为参赛单位,也可个人直接报名。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报名参加相应组别比赛。 (六)比赛轮次和方法按实际报名人数,赛前一周在宁波国华棋院网站(www.nbghqy.com),QQ群:260536319,公布比赛补充规定。 十、比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: (一)各组均录取前八名(各组不足10人的取消分组;不足20人的录取前6名;不足30人的录取前8名;超过30人的录取前12名),前三名颁发奖杯、获奖证书和奖金,四至十二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 (二)比赛以组别为单位设立团体奖,要求3男1女参赛,颁发奖牌。 (三)比赛设立个人奖金,以资鼓励。 男子组:第一名300元 第二名200元 第三名 100元 第四至八名 80元 第九至十二名50元 女子组:第一名200元 第二名150元 第三名 100元 第四至八名 80元 第九至十二名50元 (四)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将获得一本比赛秩序册作为纪念品。 十一、报名与报到: (一)报名截止日期11月20日17:00下班前,请各参赛队员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:870443456@qq.com进行确认。(报名QQ群:260536319),报名附件。 (二)参赛人员请于11月26日(周六)早上8点前,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一楼食堂报到(地址:高新区杨木碶路518号)。报到时应交验参赛选手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,单位报名学员,可交领队或教练员统一交验。 十二、参赛经费: (一)工作人员开支、会务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,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。 (二)运动员技术服务费: 1、每人交纳技术服务费100元; 2、 报名后不参加者,交纳的技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,用于大会竞赛组织经费。 3、有需要中餐的学生请提前预定,每位25元,食堂不在提供外卖服务。 (三)报名费缴纳方式: 1、汇款单位:宁波市国华棋院,开户行:宁波银行古林支行,账号:5308 0122 0000 49930。 2、支付宝付款账号:18969876555韩鹏俊 3、银行汇款成功后,请编辑短信:“参赛单位+个人姓名+汇款金额”到联系人:韩鹏俊,手机18969876555发送短信进行确认。 十三、仲裁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,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。 十四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 十五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宁波市象棋协会。 宁波市象棋协会 2016年10月24日 报名单位: 教 练 员: 联系电话: 抄报:市体育总会、市民政局 |